美國EB5投資移民常見問題答疑
區域中心項目屬于職業移民第五優先(簡稱EB5),是一種較為簡單快捷的美國移民方式,不過仍有許多移民朋友對此項目一知半解,所以澳臻移民選擇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棘手問題,提供若干解決方案。美國于1990年正式公布了職業移民第五優先(簡稱EB5)的申請細則,旨在通過創造就業崗位和吸引國外投資兩個方面拉動美國經濟的發展。申請人需要投資100萬美金,并在兩年內創造10個全職就業崗位。滿足條件的投資者即可攜家屬獲得美國有條件居民身份,兩年后可升級為永久居民身份。投資者也可向美國與移民服務局(USCIS)批準的區域中心項目(Regional Center Program)進行投資獲得EB5資格。
根據EB5條款的,區域中心投資需要外國投資者有針對性地向特定就業區注資100萬美元。如果項目位于高失業率或人口稀少區域,則投資申請人能獲得50萬美元的金額減免。
區域中心項目是一條相對簡便和可靠的移民線。相較而言,一般情況下直投風險更大,不但要創造至少10個全職就業崗位,而且在競爭激烈的美國,保存一家初創公司的不是一件易事。而區域中心項目不需要投資者直接管理,只需對項目的發行備忘錄、商業計劃、或目支持性文件等進行審核即可。能夠較輕松滿足移民審批要求。
即使一個地區的區域中心擁有相關項目許可證,也不能說明投資的金額能夠收回,因為這個項目可能由于沒有相關經驗等因素運營失敗,導致虧損。因此,投資者需要嚴格挑選一個值得信賴、擁有前景的區域中心項目。
不過,導致項目失敗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由于美國并未公布EB5項目的統計信息,也就無從獲得具體的數據對失敗原因進行分析。但是可以通過主動取消申請,或者由大終止申請等方法撤回投資,及時止損。
多數美國區域中心項目使用代管賬戶轉移投資資金。申請人會得到投資項目的完場報告和與賬戶代管人簽訂的合同。托管賬戶中的資金會被凍結,直到申請人履行區域中心投資所需的全部條款。
如果申請人未收到綠卡,可能的情況是仍需一定投資人注資才能起到商業項目,或者是USCIS在審批該項目第1位或者前10位投資者的I-526申請。
通過EB5進入美國是所有移民美國方式中成功率最高的一種途徑,超過85%的申請人獲得了美國居民身份。不過我們仍然申請人在遞交EB5申請之前,與澳臻專家充分溝通,以防止不符合項目申請條件或被USCIS拒簽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