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臉上被整出凹陷 醫療公司被判退13萬
參加貸款整形返現大媽臉上被整出凹陷
醫療公司被判退13萬
56歲的張女士稱聽信了某醫療科技公司員工推薦,貸款參加了一次整形返現活動,但在其被帶到另一場所進行整形項目后,她的面部、額頭出現了凹陷。昨日,北京市豐臺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判令醫療科技公司退還張女士13萬元。
6月20日上午,豐臺法院曾開庭審理了該案。張女士訴稱,2017年她在街上認識了醫療科技公司一個正在發傳單的員工莎莎(化名),對方和她推薦公司有個整形項目,稱交錢參加整形事后可以報銷,最晚一年后全額返完。在對方的百般推薦下,張女士貸款參加了這個“隨億花唄”項目。而到了公司交了錢準備進行手術時,她卻被帶到了另一個地方。“全程只有一個自稱高院長的醫生在給我進行手術。”而莎莎只在一旁負責遞工具。張女士說,此前他們所保證的無痛、無副作用、無殘留都是假的。“后來被連著打了三次麻藥,才完成了手術。回家后我面部和額頭經常會莫名地疼,就連吃飯都會經常出現‘漏嘴’的現象。我本來就想填個額頭,把一道皺紋補上,結果最后變成個兩道‘溝’了。”在接受北青報采訪時,張女士苦不堪言。
最終,張女士以公司臨時雇傭醫生,沒有完整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和病歷等不規范手術行為給自己帶來傷害為由,將對方告上法院。
醫療科技公司當時辯稱,公司只是為客戶介紹正規的醫療場所和醫生,提供醫療咨詢服務,并沒有從事醫療行為。而且張女士所參加的項目沒有表示一定會百分百返錢。對方口中說的“員工”莎莎也并非公司員工,只是他們公司的一個老客戶。
公司法定代表人還表示,根據醫生留存的照片來看,張女士在術后并未出現她所說的面部及額頭塌陷的問題。并且在手術時,公司請的醫生是和公司有掛名合作的正規執證醫生。
與醫療科技公司合作的某醫療機構出庭作證時表示是友情提供了場所。
法院判決
公司無許可、無資質
合同無效就應退還整形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的13萬元整形款均支付至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賬戶,并在出具收條后簽訂了《“隨億花唄”報銷協議》和《恒美藝術瓷雕》協議,約定公司為張女士提供面部提升手術,故張女士與醫療科技公司應屬于合同關系。
但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公司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也沒有經過衛生行政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根本不具有開展醫療美容的資質,故公司在違反行政法規定的情況下與張女士簽訂美容服務合同應為無效。
法院認為,公司辯稱做手術場所系合規場所,提供服務的是持有執業證書的醫生等答辯意見無法改變其無醫療資質的事實。該公司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國家醫療管理秩序。合同無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以返還。
最終,法院判決醫療科技公司與張女士簽署的合同無效,并于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退還張女士13萬元整形款,案件受理費由該公司承擔。
法官指出,該案中的醫療科技公司作為一家經營醫療器械、提供技術服務的公司,在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缺乏基本的自律意識和法治精神,擅自經營醫療美容服務,違背了社會核心價值觀和人與人之間的契約精神。
法院在此對該公司提出批評,希望其能夠以此為戒,守法經營。本組文/本報記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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