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170多萬買的商鋪開間尺寸縮水?開發商稱系筆誤

商鋪實際開間只有3.1米
“進深不宜太長,開間大,沒有遮擋,能見度高的鋪子才最受歡迎。”是張國慶投資商鋪的要領之一。在張國慶看來,店鋪開間的大小,對人氣的吸納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令張國慶沒有想到的是,他花了173.6萬元買下的鋪面,在交付后發現,實際的開間尺寸(商鋪面門的寬度)只有3.1米,比開發商宣傳資料和購房合同附圖顯示的3.7米少了60厘米。
張國慶找到開發商討要說法,而得到的回復卻是“宣傳資料和合同附圖上的尺寸的標注出現了筆誤”。然而,該項目的竣工圖顯示,鋪面開間與合同附圖一致,比實際開間多了60厘米。張國慶并不接受開發商的解釋,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所有款項并補償相應利息。
開間尺寸比合同
附圖顯示少了60厘米
張國慶所居住的小區開發商,在2017年開始出售小區臨街商鋪,他以173.6020萬元全款買下了小區6棟1層2號的商鋪,并與開發商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34.33平方米,同時合同附件約定商鋪開間尺寸為3.7米。
“進深不宜太長,開間大,沒有遮擋,能見度高的鋪子才最受歡迎!边@是張國慶投資商鋪的要領之一,他說,由于是期房,當時看不到實際的鋪面,只能從宣傳手冊和合同上附的平面圖去了解。然而讓他沒有想到的是,2018年12月31日,商鋪交付后,開間的尺寸僅有3.1米,比宣傳手冊和合同附圖上顯示的尺寸少了60厘米。張國慶說,鋪面交付當天,開發商工作人員告知他,合同附圖中的開間尺寸是筆誤。不過,他并不接受開發商的解釋,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所有款項并補償相應利息。
套內面積無差錯
不影響總價款的計算
雙方調解未果后,張國慶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根據實地測量,盡管開間尺寸比平面圖少了60厘米,但張國慶的商鋪實際面積與合同中注明的面積34.33平方米一致。開發商方面表示,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圖》清楚注明該平面圖是用以表示商鋪所在樓棟的平面位置示意圖,僅用于注明方位,作為位置示意圖使用,平面圖中表示的3.7米系筆誤。
2019年9月,法院駁回了張國慶的訴訟請求,認為其主張不成立,理由因商鋪是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實測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一致,不影響房屋總價款的計算,該筆誤對張國慶和開發商雙方履行合同及張國慶實際使用商鋪無任何影響。同時,雙方約定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就絕對值超出3%時,張國慶才有權解除合同。商鋪長寬尺寸,不能視為對房屋尺寸所做的約定,因此,開間的寬度與平面圖上的不符,不能解除合同。這樣的結果讓張國慶很無奈,他說,商鋪不比其他,除了面積,開間尺寸、進深等都會影響其使用價值,當初購買這個商鋪時,3.7米的開間,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
前后兩張竣工圖
開間尺寸有變動
不服判決的張國慶很快提起上訴。2019年10月14日,張國慶前往了成都市城市建設檔案館,查看了商鋪所屬項目的竣工圖。據他提供的竣工圖復印件,記者發現,該竣工圖編制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張國慶所購買的6號樓1層2號的商鋪,開間標注仍然是3.7米,與宣傳手冊和合同附圖一樣。
張國慶說,在去年12月12日的二審庭審中,開發商方面并不認可這張竣工圖,稱事后去了解一下。讓張國慶沒有想到的是,二審后不久,開發商方面重新提供了一張竣工圖,以作為庭審資料。2019年12月23日,記者與張國慶再次前往了成都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在查看該項目竣工圖時,雖然竣工圖編制日期仍然為2018年8月31日,但張國慶的商鋪開間已經變成了3.1米。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提到,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等,出賣方在變更確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將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答復。張國慶認為,商鋪開間變更,他并沒有得到開發商任何通知。對此,記者聯系上了商鋪的開發商,截至1月14日記者發稿前,對方仍沒有對此事作出回應。目前,張國慶在等待著法院二審宣判結果。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逯望一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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