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個一字跌停后雅百特實控人被判刑 是否退市仍在等待
9月10日晚間,上市公司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百特 002323下稱“雅百特”)披露公告顯示,公司實控人陸永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十五萬元,而當年財務造假的關鍵人物之一李馬松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公告顯示,此案由鹽城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于2019年4月向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陸永、李馬松二人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近日開庭審理了此案。
資料顯示,雅百特于2009年12月登陸深交所中小板交易,主營業務主要應用于體育場館、機場航站樓等中高端公共建筑領域,其承接從項目接單、技術研發、工程咨詢、方案設計、安裝施工、后期維護等全流程的工程系統服務。2019年半年報顯示,雅百特今年1-6月分別實現營業收入和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2405萬元和-2433萬元,同比下降90.29%和494.81%。
這家曾因財務造假“驚動”外交部的上市公司,其造假行為曾引起市場的高度關注。
2017年4月7日,雅百特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被立案調查;同年5月和12月,雅百特相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雅百特于2015年至2016年9月通過虛構海外工程項目、虛構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等手段,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8312.41萬元,虛增利潤25650.11萬元。
案件細節顯示,雅百特聲稱公司在巴基斯坦木爾坦市開展的城市快速公交專線項目進展順利,并實現收入超過2億元,占年度銷售總額21.8%。然而實際情況上,雅百特并未參與該項目的建設,而是以一海外公司名義偽造了虛假的工程建設合同。
2017年9月,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披露,經證監會聯合巴基斯坦有關部門調查,該公司所出具的有關巴政要的信函系偽造,也尚未發現證據證明,雅百特同巴境內任何公司和個人有經濟關系及資金往來。
2018年7月4日,雅百特收到深交所發來的《關于通報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的函》,公司因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
2018年7月5日晚間,深交所宣布,已正式啟動對該公司的強制退市機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暫停及終止上市的風險。在深交所隨后給出的30個交易日里,雅百特股價自2018年7月6日起連續27個一字跌停,股價從5元每股下跌至1.25元每股,跌幅達75%,最后三個交易日,雅百特錄得兩漲停一跌停,股價定格在2018年8月16日收盤的1.31元每股。
不過,深交所隨后于2018年11月發布《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
在今年9月6日最新披露的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提示性公告中,雅百特表示,公司繼續維持停牌狀態,待人民法院對公司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后,依據新規判斷是否構成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雅百特進一步表示,根據通知,公司股票繼續維持停牌狀態。因公司股票已依據原規則交易滿三十個交易日,如深交所依據新規決定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暫停上市前,不再給予公司股票三十個交易日的交易期;停牌期間,若公安機關決定不立案或者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公司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股票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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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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