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
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9〕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5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
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現就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根據教育領域公共服務的特點,遵循教育規律,體現中國特色,抓緊形成中央領導、合理授權、系統完整、科學規范、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
(二)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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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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