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款太陽鏡檢測不合格 涉GUCCI等品牌
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測試了50款太陽鏡樣品,有17款不符合標準要求,不符合率為34%。部分眼鏡交通信號透射比不達標,阻礙使用者正確辨別紅綠燈。
據悉,本次比較試驗樣品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消費者身份從實體商場及網絡購物平臺隨機購買了50組樣品。購買單價從27.5元到5350元不等。
據了解,本次比較試驗購買的樣品委托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進行。依據QB2457-1999《太陽鏡》、GB10801.3-2006《眼鏡鏡片及相關眼鏡產品第3部分:透射比規范及測量方法》標準,對樣品的交通信號透射比、光透射比(可見光譜區)、左、右鏡片光透射比相對偏差、光透射比(紫外光譜區)、標志項目等進行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蘇寧易購、西單大悅城、漢光百貨銷售的4款樣品交通信號透射比不符合標準要求存在安全隱患;天貓商城、京東商城、燕莎奧萊、SKP商場等商家銷售的15款樣品標志項目不全,影響消費者選購和正確使用。其中,有2款樣品同時存在兩項問題。
產品標志類別或分類未標注
產品標志是消費者選購太陽鏡的重要指標,主要包括太陽鏡類別、分類、執行標準、生產企業名稱、商標。如果類別和分類不標注,將直接影響消費者對于太陽鏡的選購,影響消費者對于太陽鏡的正確使用。本次比較試驗中,西單大悅城銷售的FURLA、SKP商場銷售的GUCCI、miumiu等13個樣品的類別或分類未標注,不符合標準要求。
標志信息不全會使得消費者選購太陽鏡時遇到困難,因為不同類別的遮陽鏡、淺色太陽鏡和特殊用途的太陽鏡適合在不同的場合使用。太陽鏡標識上如果未明示是否適合白天或晚間駕駛用等警示性文字,在光線亮暗突變較大的情況下,佩戴不適合太陽鏡的司機可能會承受嚴重后果。
無法正確辨別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透射比包括紅色信號、黃色信號和綠色信號,反映了太陽鏡產品對于紅綠燈的識別性能,是重要的安全性項目。該項目存在問題會造成佩戴者無法正確辨別交通信號燈(紅綠燈),作為普通的太陽鏡使用,將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經測試,西單大悅城銷售的MINISOLLife、漢光百貨銷售的黑石BLACKSTONE兩個樣品該項目存在問題。
此外,還有兩款太陽鏡樣品標志(類別和分類)和交通信號透射比均不符合標準要求,且兩款太陽鏡的光透射比數值均未達到6%,作為普通遮陽鏡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因產品未標注分類,無法進行判定。
(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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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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