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文化:關于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收購的四川天上友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20
關以及凱撒(中國)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與四川天上友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上友嘉”)原股東張強、何嘯威、劉自明、翟志偉簽署的《凱撒(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利潤承諾及補償協議》的約定,本公司編制了《關于凱撒(中國)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收購的四川天上友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權 2017 年末減值測試報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凱撒(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嘯威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228 號)核準,向何嘯威發行 16756356股股份及支付現金 13929.50萬元、向張強發行 12913895股股份及支付現金 10735.27萬元、向劉自明發行 8137462 股股份及支付現金 8679.96 萬元、向翟志偉發行 7754785 股股份及支付現金 6446.52 萬元、向丁辰靈支付現金 1564.43 萬元、向深圳市深港產學研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支付現金 7244.32 萬元。截止 2016 年 5 月 11 日,天上友嘉已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登記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天上友嘉 100%股權,天上友嘉成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與天上友嘉的股東張強、何嘯威、劉自明、翟志偉就天上友嘉實際盈利數不足承諾凈利潤數的情況,簽署了《凱撒(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利潤承諾及補償協議》,并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簽署了《凱撒(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協議書的補充協議》。
根據上述協議約定利潤承諾如下:天上友嘉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為“承諾期”,利潤承諾期內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實現凈利潤分別不低于
本公司在承諾期內的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聘請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審計機構對標的資產出具專項審核意見,并根據前述專項審核意見,在承諾期內年度報告中披露天上友嘉實際盈利數與承諾凈利潤的差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