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仿駕照扣分考核干部 1年扣12分被免職新駕照一年內扣分
據介紹,負責具體調查、扣分的考核責任單位包括紀檢監察、組織、、財政、等16個部門,扣分情況由組織部門每年匯總,以3年為期滾動。對1年內被扣6~11分的,實施組織談話或誡勉;對1年內扣分達12分或2年累計達15分、3年累計達18分的領導干部,認定為不適宜繼續擔任領導職務,予以免職。
3月31日,澎湃新聞()從浙江舟山市定海區委組織部了解到,為規范區委管理的500多名科級干部的日常行為,進一步改進作風,定海區引入了類似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駕照記扣分的考核機制。日前實施的《定海區領導干部日常行為量化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重點瞄準14項情形,如在拆遷、項目推進等重點工作中未帶頭配合,未主動做好親屬工作,甚至、干擾工作開展;“一把手”未遵守不直接分管工作(人事、財務、工程項目建設、物資采購、行政審批);無故缺席重要會議或重大活動,或在上級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中無故缺課;違反公共場所、社區管理有關公約或與鄰里鬧無原則糾紛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領導干部瞞報漏報個人有關事項,每起扣1分;在公共場合或外出學習考察期間不注意言行造成不良影響,每起扣3分;生活圈、社交圈復雜,被投訴反映問題較多,影響自身形象,視情節輕重,每起扣2~5分;違反組織或參與“酒局”、“牌局”的,視情扣1~5分……
(原標題:浙江舟山仿“駕照扣分”考核干部,一年扣12分將被免職)
一些違反《中國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所列情形,但尚不夠黨政紀處分的行為也被列入扣分范圍:利用微博、微信、論壇等新發布不實言論和負面言論;違規使用醫保卡;以謀取不正當回報為目的從事資金出借、轉借;接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等消費活動;無正當理由發生撫養教育義務或者贍養義務糾紛,造成不良影響的。
“一些領導干部大錯不犯、小錯不斷,黨紀政紀處罰夠不上,談話又不起到作用,在老百姓心目中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出臺這一辦法,目的是讓領導干部有規可依,注意日常行為。”區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姚榮告訴澎湃新聞,“除了責任單位的考核扣分,也歡迎群眾監督舉報,一經查實,同樣要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