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熱點問答
日前,國務院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共有9章32條,明確了專項附加扣除的原則和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扣除標準、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內容。今天,記者就帶著讀者普遍關心的問題,請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政策的詳細解讀。
扣除范圍: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執行。
扣除主體: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
留存資料: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扣除標準:1.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2.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扣除主體:由本人扣除。但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留存資料: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扣除范圍: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扣除標準: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主體: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一檔: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每月1500元。
第二檔:除第一檔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每月1100元。
第三檔:除第一檔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城市,扣除標準每月800元。
扣除主體: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扣除范圍: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標準: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扣除主體:1.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擔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扣除范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
扣除主體: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分別計算扣除額。
留存資料: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除了上述政策解讀,稅務部門也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有關事項進行了專門的提醒。
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報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模板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按申報渠道分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