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工作者保持新聞真實性是對歷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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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綜觀互聯網時代的新聞業態與生態,“真實”這個最基本的原則卻成了新聞之殤。在文化激蕩、思想交鋒、價值碰撞的當代中國,微博、微信等新興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大大提升了新聞的速度和影響力,這也就對新聞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聞工作者不僅僅是記錄者、觀察者,也是思考者、建設者,因此,新聞工作者必須要忠于新聞的事實,追求新聞報道的社會影響,注重提高新聞報道的品位和格調,先進文化,社會正氣,凝聚中國力量,唱響實現中國夢的時代最強音。
即將的“十三五”是中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沖刺”關鍵期,將對新聞工作者提出更高要求,他們不僅承擔著社會現實的反映和投射責任,也要能積極地引導社會心理、價值指向,引導和激勵廣大人民群眾為創造中華民族幸福美好的未來而不懈努力。
一周以來,李云迪韓國首爾藝術中心演出事故的新聞持續發酵。類似《李云迪演出事故因為不練琴?》的報道占據各大新聞網站頭條。最后記者在外文網站的留言中找到參與演出的小提琴手,李云迪確實在演出時出現了漏彈,但并不是像報道的不禮貌地甩下樂團與觀眾離席,而是重新演奏了彈錯的部分,演出結束觀眾起立鼓掌表示諒解。
新聞工作者保持新聞真實性不報道虛假新聞是對新聞負責、對職業負責,更是對社會負責、對歷史負責!(長江網 董菁)
李云迪演出失誤,確有其事。新聞評論嘩眾取寵,讓人。一向以思想性見長且在國內很有影響的“大家”專新聞真實性欄刊發文章《李云迪和朗朗真能靠顏值吃飯嗎?》,作者許莽作為資深新聞人,在文中也自詡資深音樂評論家,由演出失誤對李云迪的素質、教育、藝術家等進行了全面,筆筆如刀。
李云迪事件未涼,中國第16個記者節來臨,關于新聞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價值取向等再次成為熱門話議題。“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毋庸置疑地再次登上新聞的高地俯瞰。新聞的真實性是指新聞必須以事實為基礎,符合客觀實際,在事實與新聞之間,事實第一,新聞第二,先有事實,后有新聞。如果一篇報道不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不于客觀事實,那就不能稱為新聞報道。
“事實”的重要性已經被多次強調過。我們黨的偉大同志歷來強調人要講真話,要報實情。他在1925年12月為《周報》寫的發刊詞中就提出,該刊“只是地報告我們工作中的事實”。他提出,《周報》十分之九應是實際事實之敘述,只有十分之一可以采用辯論方式來打破的宣傳。事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整個國際的共識,《聯合國國際新聞信條》第一條:“報業及其他新聞媒介的工作人員,應盡一切努力,確保所接受的消息絕對準確,不能任意事實,也不可以故意刪除任何重要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