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聶遠打人被判刑7個月 的哥獲賠50萬
[摘要]來日誥日,頂峰聶遠等人在上海打出租車司機案宣判。頂峰聶遠等因挑釁惹事被判7個月,緩刑一年;邱啟明因挑釁惹事被判8個月,緩刑一年,4名被告已賠償被打的哥50萬元。

左起:邱啟明、頂峰、聶遠(材料圖)
騰訊文娛訊(文/小方芳)8月24日下戰書,黃浦法院對頂峰、聶遠、何睦等人打人一案作出一審問決。頂峰、聶遠、何睦均因挑釁惹事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邱啟明因挑釁惹事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往年3月,掌管人邱啟明與出租車司機趙昆等人發生抵觸,而以致頂峰、聶遠、何睦偶像趙昆任務,被上海市黃浦區群眾檢查院以涉嫌專心風險罪對頂峰、聶遠和何睦三人作出核準拘系。經上海楓林國際醫學交流和生長中心司法剖斷所剖斷,被害人趙昆因內傷致左眼眶內側壁及下壁骨折,組成重傷(一級)。案發后,四名被告人賠償被害人趙昆經濟損失群眾幣50萬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體諒。
黃浦法院判決形式為,被告人邱啟明鳩集被告人何睦、頂峰、聶遠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情節卑劣,其行動均已觸犯刑律,組成挑釁惹事罪,依法應予刑事懲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撐。本案系合營犯罪。被告人何睦犯罪后能自動投案,照實供述本人的罪過,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懲罰;被告人頂峰、聶遠到案后能照實供述本人的罪過,依法亦可從輕懲罰。被告人邱啟明犯罪后自動投案并照實供述本人的罪過,雖供述曾有幾次,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對本人的罪過能照實供述,適合法則對自首的劃定,公訴人追加認定其自首情節的定見本院予以確認,依法可對其從輕懲罰。另外,四名被告人均系初犯,案發后自動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體諒,且四名被告人均當庭自愿認罪,確有悔罪表示,都可酌情從輕懲罰并適用緩刑。
被告人邱啟明犯挑釁惹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何睦、頂峰、聶遠均犯挑釁惹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頂峰,原中國男足球員,司職先鋒,在中國足壇有“快馬”和“浪子”之稱。他1990年進入北京國安足球隊效率,2003年退役。
聶遠,中國本地男演員。2004年仰仗《汗血寶馬》取得第五屆“公共電視雙十佳”“十佳演員獎”。
事務回顧回頭:
2015年3月9日凌晨,被告人邱啟明、頂峰、聶遠、何睦等人插手完上海東方衛視《與星共舞》(在線傍觀)節目慶功宴勾當,后,回到本市長樂路161號新錦江大酒店并至33樓套房內持續飲酒聚會。
5時20分許,邱啟明欲分開酒店,因其提早用手機軟件預定“專車”效勞故回絕了在酒店大門內向其招徠生意的出租車司機王德建、王德偉,后邱又打消“專車”預定欲乘坐王德建、王德偉的出租車但遭回絕,邱啟明遂求全譴責對方拒載,由此雙方發生爭持和推搡。原在酒店大堂內候客的另外一出租車司機被害人趙昆出門在傍觀望,后為互助同業也插手了爭持。隨后聶遠、何睦、頂峰隨即上前對趙昆停止拳打腳踢,頂峰還使用椅子砸向被害人,邱啟明見狀也未予實時、間接避免。直至毆打趙昆延續一段時候后,邱啟明才至打人位置處罰開雙方。
3月10日,上海警方確認,頂峰、聶遠、何睦由于涉嫌專心風險,被刑事拘留,邱啟明依法取保候審。
3月11日,邱啟明發微博回應打人事務,稱那時是遭受司機拒載,聶遠沒有碰毒物。
3月12日,邱啟明再發長文抱歉,稱情愿承擔受傷司機醫藥費和一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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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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