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未經許可賣聶遠妻子照片 法院判侵犯肖像權
中國網科技8月30日訊 2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視覺中國侵犯演員聶遠的妻子秦子越一案。法院經審理認為,未經許可銷售他人圖片屬侵權行為。判漢華易美公開向秦子越道歉,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
據了解,此前秦子越發現,視覺中國網站對外公開銷售跟自己相關的圖片,秦子越將經營視覺中國網站的兩家公司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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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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