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出臺土地新規
近日,《石家莊市關于提升土地利用質量效益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發布,明確提出到2020年,石家莊全市建設用地總規?刂圃341萬畝以內,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1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620萬畝。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格局
《方案》要求堅持總量控制,推進土地利用方式向內涵提升轉變。城鄉建設、區域發展、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涉及土地利用的內容,應當符合節約集約用地要求,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堅持節約集約,編制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堅持統籌利用,用足用好增減掛鉤和補充耕地政策。堅持生態優先,推進未利用地合理開發利用。積極推進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減輕建設占用耕地的壓力。對山區開展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在達到耕地標準、不破壞耕作層、保有糧食生產能力的前提下,鼓勵發展與區域功能定位相契合、與生態環境相適宜的農產品種植。嚴禁將25度以上陡坡納入土地整治規劃和宜耕土地后備資源范圍,不得將25度以上耕地納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住宅用地容積率指標不得低于1以下
《方案》要求要堅持標準控制,實行項目用地規模精準化管理。逐步推廣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限”和“先租賃后出讓”供應方式。在正定縣、欒城區、藁城主區、鹿泉區、綜合保稅區和高新區開展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限”和“先租賃后出讓”試點。試點范圍內,每年采取“彈性出讓年限”或“先租賃后出讓”方式供地的,應不低于年度新供工業用地總面積的20%(2018年應不低于10%),逐年增長;對新征收的商業、住宅、工業用地政府收益實行統籌,解決工業用地征收成本與出讓價款、土地租金倒掛問題。
《方案》強調,嚴禁向高污染、高耗能、產能過剩項目供地。嚴格限制低密度大戶型住宅項目用地,住宅用地容積率指標不得低于1以下。
大力推進存量用地盤活利用
《方案》強調要堅持綜合施治,有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清理2011年至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堅決杜絕新增建設用地閑置。堅持分類施策,有效處置供而未用土地。全面清理供而未用土地,依法確定處置方式。對已超過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未開工、尚未構成閑置土地的,追繳違約金,責令其限期開工。對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滿一年未動工的,足額征繳閑置費,連續兩年未動工的,堅決依法收回。實行閑置土地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掛鉤,年底閑置土地超過200畝的縣(市)、區,按10%比例扣減下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嚴控新增閑置土地數量。
嚴格“凈地”出讓制度,擬出讓土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條件。加強新增閑置土地源頭防控,特別是防止因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土地閑置。
堅持統籌謀劃,推進城鄉存量低效用地挖潛利用。在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前提下,鼓勵閑置劃撥土地上的工業廠房、倉庫等用于養老、流通、服務、旅游、文化創意等行業發展,在5年過渡期內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過渡期滿,需辦理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手續時,除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保留劃撥外,其余可以協議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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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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